索赔与签证的区别?
索赔与签证是建设工程领域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实际工作中两者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往往需要同时面对和处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索赔和签证的概念: 一、索赔 索赔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双方原因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经济赔偿或补偿要求。其构成要件有四项: (1)受损害的事由必须是第三人行为或者不可抗力; (2)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预计这种事件的发生; (3)事件发生后造成了承包人损失;(4)这种事件属于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约定或因法律明确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责任范围。 二、签证 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变更,一般是书面形式的工程变更指令。还有口头协议或会议纪要等形式的工程变更指令,以及设计变更通知单、图纸会审记录等形成的工程变更指令(以下统称工程变更单)。凡是这些形式的工程变更指令,在承包商收到后均需办理现场签证。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对于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工程变更指令应及时进行工程量计算,办理工程变更价款审批手续,并调整已完成工程施工成本。因此,签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涉及工程款调整的签证;第二种情况是不涉及工程款调整的签证.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改变了合同的约定,从而是否影响工程款的结算。
下面我们重点来谈一下两者的共同点: 一、两者都应当是有明确内容的文件; 二、两者都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且必须发生在合同工期之内 三、两者的内容都是关于工程价款计算的 四、两者都要提交给发包人的财务部门审查,但后者也要报送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五、索赔要得到监理单位认可,签证除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外还要报发包人批准 六、前者对结算具有实质性影响,而后者仅是一种参考依据。 七、发生索赔事由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法院不会支持 八,索赔费用原则上应纳入竣工结算之中处理,但也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而签证的费用则一般要通过变更设计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