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几种签证停留时间?
一般来华游客的入境签证可分为两类: 1.多次往返签证,即签证持有人可在有效期内多次出入中国;
2.一次或两次入境签证,在入境时须按照签证规定次数入境并离开(如持有“Z”字签证的人员须从指定口岸入境,不得在入境后变更出入境地点)。 持多次往返签证的外国人,除外交护照人员外,均须在入境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或认可机构代办签证,并取得签证后方能前往中国。 中国政府规定,外国公民来华的旅行目的及居留期限,一律如实填写有关入境卡,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真相。对于以其他非合法方式入境、居留的外国人,应依法办理相应的手续,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入境、居留。
对签证的有效期的规定如下:
1)对有效期和停留期均有明确规定的签证,必须严格按照签证注明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执行,过期出境将遭到拒绝。如对签证的有效期有疑问,可于签证签发地驻华使领馆查询核实; 对停留期的疑问,可向签证受理单位咨询。
2)对没有注明有效期的签证,应根据护照的有效期确定签证有效期,护照到期日前必须出境。
3)对在签证有效期内是否可延期或改签的问题,应在签证受理单位获得准确的解释后再决定是否赴华。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外国人入境后如有改变原签证种类、停留期限、目的地或者居留方式的意向,必须由本人按规定程序向接待单位或其被授权的单位或当地政府提出申请,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