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过香港怎么签证?
湖南市民往来香港是属于内地居民往来香港,因此要办理往来香港证件,应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年满18周岁,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申请人须本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时,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表。申请人如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可直接申请往来港澳签注,只需填写申请签注部分。
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户口簿。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须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就学、就业证明原件,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相片1张。公安机关认为不须提交的除外。24小时内需加急办理的,可免交相片。
四、申请双程证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由监护人陪同申办往来香港手续,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监护人委托书。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往来香港手续的意见;
3、若申请人是属于已申请香港定居但尚未获批的,以及已获批的,仍从事原来工作年限较长且业绩突出,所在国家人事部门认为有必要继续工作的。申请人须向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除按一般规定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所在国家人事部门的批件,并由管理单位向其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意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