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过境签签证吗?
马来西亚吉隆坡中转120小时内免签是指,自2015年5月20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经吉隆坡国际机场转机赴第三方国家,在吉停留中转时间由原来的72小时延长至120小时,即5天,其间无需办理马来西亚签证。
适用人群
适用于所有国家公民,包含中国公民。但持有下述旅行文件的外国人不享受免签过境条款:革命战士退伍证、海员证、劳工证、难民证、红十字证、海事证、国际证件、过境/旅游证、特别护照、无国籍人等;只签发一次入境的马来西亚电子签证(E-VA)持有者不能享受免签过境。
入境口岸
该政策仅适用于入境口岸为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包括低收费航站楼KLIA2)的外国人。
过境停留时限及活动
可在马来西亚境内任何地区,包括吉隆坡市区、吉隆坡周边地区(雪兰莪州和布城)及其他马来半岛地区以及马来西亚东马地区的沙捞越州和沙巴州停留120小时(即5天);期间可进行一般的旅游文化活动,包括观光、购物等,但不允许从事有经济收益的活动。外国人可在抵达时申请此类过境许可,在入境口岸向移民官员出示以下材料:
1.有效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2.往返机票(由移民官员决定);
3.其它马来西亚移民局可能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注意:该过境条款不适用任何短期逗留或其它移民目的。持有人过境停留时限为入境至离境,离境航班应是离开马来西亚国境的最后一程航班。旅客若在中途转机时错过该国最终目的地航班,则在离开马来西亚时须申请新的120小时过境条款。但马来西亚移民官员有权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且同一航班上的所有同行人都应在同一口岸办理手续并一同入境马来西亚。该条款只能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申请,其它口岸不办理。
特别说明
除上述规定之外,马来西亚移民局有权在必要时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材料,或做出其它特殊规定。马来西亚移民局有权基于安全考量等因素,拒绝向外国人签发120小时过境条款,且对此不承担任何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