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可以申请签证吗?
持有美国有效护照或移民证件,或者在美国驻外使领馆登记注册的外国公民身份者(CR),可申请签证。 请注意,即使您获得了签证,在入境时也可能被拒绝入境或被遣返;如果您的状态发生了变化导致您不再符合签证资格或被视为不符合签证资格,您的签证也将失效且不被允许再使用。 例如,如果您被判定为没有足够财力支持您在美国停留期间的生活,而您的申请中并没有提供相应的文件来证明您拥有足够的生活费用,那么您可能会被要求离开美国并被禁止五年内再次入境。
通常,持有F-1、M-1等非移民签证者在赴美前要先获得I-20/M-1表格上的“签证批准函”(Visa Approval Letter)。 在美国驻华使馆的非移民签证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接受面谈,无法委托他人代办。 但以下情形除外:当申请人有未成年的子女同行并需要一同面谈时;申请人是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或病人时; 申请人是孕妇时;由于政府官方身份而被邀请者等。 持有效美国签证,但不属于豁免面谈者(Exemptions to Visa Appointment Requirement),仍需预约面试并按规定的时间前往面签。 如果因故未能按期进行面谈,应致电北京签证处咨询相关事宜及获取延期面谈号码。
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者都应在递交申请表(DS-160)之前仔细阅读和遵从其所包含的所有说明、指示和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拒签后果。 DS-160表每份只对当前预约面谈的申请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