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从哪里入境?
这个其实涉及到几个概念,一个是签证,一个是入境许可,再一个是口岸,这三个是不同的概念,要弄清楚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首先说什么是签证呢?一般我们所说的签证指的是出入境时所持有的证件上所盖的章或是签发的签证页,是护照或旅行证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有些国家颁发的签证还贴在了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的首页作为代替),它标明持证人有权进入签发国境内以及在该国居留、旅游等一系列事宜,也同时表明该国政府对持照人进行入境审查和给予出境许可的权利。
所以签证本身不是一种权利,而只是一种权利的证明。但各国通常将颁发给外国人的签证种类分为若干类别,每一类别又有若干种类的签证,这些分类与签证种类之间有着一定的对应关系,即某一类的签证通常只能颁发给同一类别的申请人,而不同类的签证是不能互相替换使用的。比如中国发给外国人的赴华签证通常被划分为F、G、L、M等四个大类,每个大类下又分有许多小类签证;美国则主要颁发有非移民和移民两大类签证,前者包括B1/B2(访问者)、C1-D(过境者)、F1(学生)、F2(学生的配偶及子女)、J1(交流学者)、J2(交流学者的随行者)等十余种,后者除绿卡外还有CR1(申请与在美美籍公民有婚姻关系的人移民)等多种类型。当然各个国家对各类签证的划分并不相同甚至没有统一的标准,即使是同一个国家的不同驻外机构也会有不同的划分方法。但是签证的种类及其名称则是比较固定的,并且会清晰地体现在签证的纸上,这是大家应当注意的问题。
下面来说说入境许可,这主要是指持有有效护照或出入境证件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入该国领土。所谓“规定期限”实际上就是签证上注明的有效期限和停留期。按照国际惯例,外国人持有效的护照和签证是可以自由出入任何一个国家而不受干涉的。但如果某国不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为外国人的签证作出有效的入境说明的话,或者该国在签证上未予注明允许入境的地区时,那么持该国有效签证的外籍人士就只能在签证上注明的地点范围内活动了。当然这种情况只限于边境检查不严的国家,大多数国家仍会以国际法为准为其外交人员、本国公民和在本地合法居住的外国居民办理落地签手续。 至于口岸,这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在这里暂且将它理解为外国人取得入境许可后实际进出国境的具体通道。根据中国的出入境管理规定,中国公民可以自行选择由陆路或航空方式出入境;对于外籍旅客来说他们也可以选择自己理想的口岸出入境以缩短旅途时间并节省费用开支。不过由于目前多数国家的对外国人采取的是统一的出入境管理政策,而且为了便于管理,所有外国人必须从指定的口岸进出国境因此,口岸并不是一个可以自由选择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