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签证是申根签证吗?
非欧洲公民需要先取得前往欧盟国家的入境许可,即通常所说的申根签证。D 类签证颁发给计划通过边境检查进入欧盟国家且所入境目的仅限旅游的相关人员(包括持D 类签证在申根区过境的人员)。 D 类签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 一次入境签证 (D); - 多次入境签证 (D); - 有效期超过 90 天的多次入境签证(D);以及 - 同时允许出入境的签证(Da)。持有上述任何签证均可以在签发国和成员国之间的任何口岸入境或出境。
一般来说,申请此类签证需向被授权受理其申请的使领馆提供如下材料: 1. 有效护照,其有效期应在所申请的签证有效期内,至少在有效期三个月以上并留有足够空白签证页。如果申请人曾在旧护照上办理过居留许可证,那么必须把此旧护照随同新护照一起上交; 在申根区内,每本护照上的所有签证均应予以认可。 2. 填写完整并经本人签名的“签证申请表”及“行程表”,其中应包括整个旅行计划的详细说明。 “申请表”可在领事馆网站上下载或在领事馆领取。 3. 两张相同内容的近期护照照片。 4. 有能力支付本人及其随行人在申根地区逗留期间所需费用的证明。此项证明可以是银行活期存折、银行存款证明原件或信用卡原件。请注意,对于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经济担保; 5. 往返机票预订或者确认件。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者只能预订签证批准后在申根国使用的机票:
6. 主要目的地国的酒店预订确认书或者是宾馆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等基本资料的复印件。请注意,这些资料也应在抵达申根国时携带以便查验。 对于单独出行的儿童而言,提供父母的经济担保信也是必要的: 请将上面提到的所有文件用英文或法文填写完整,提交给被授权受理其申请的使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