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材料的退回吗?
题主要是问的是被拒签后材料是否被退还吧,一般会被退的,但是个别情况也会保存一段时间以便于下次申请的时候使用 护照及护照照片页被盖有海关章或被粘贴入境口岸签证页的复印件,是该申请人曾被前往过或曾经入境过该国的最有力证明,因此应予以妥善保存。
拒签信也是重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之一,应当尽量保留并做相应的复印。
除上述文件外,如上次赴日问题出在个人资料准备不足的话,请一并准备好所有相关的原证件原件、公证认证原件及翻译件(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供再次申请时使用;如果上次赴日因为材料造假、虚假承诺等问题遭拒签的话则无法再使用了. 日本使馆会将已审结的申请案卷留存5年备查,对于超过5年的申请将全部销毁处理,故建议申请人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都要妥善保管好以备不时之需。
签证注:
1.签证申请被接受后,领馆将给申请者发放受理通知书(受理证明),此时申请人就可以开始准备递交的材料了。需要注意的是:签证申请一经批准签发,领事馆通常不退还任何费用。
2.有些签证申请可能被领馆要求补充材料,当申请被要求补材料时,请务必按照要求尽快提供相关资料,否则可能延误您的申请进程。此外请注意,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签证申请未被批准,领馆均不会退还任何费用。
3.签证申请表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不得代办,且字迹清晰工整。如需代理,须同时出具公证处开具的委托公证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方可办理。 4.与上一条同理,除公证处的公证书复印件之外,还应附上公证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在代办人处办理各种手续。 5.由于领馆对各类签证的审批方式不同,时间差异较大,所以无法保证一定能够在您指定的时间递交申请或在被告知的时间内得到结果。
关于材料方面可参考这个网站上的信息: 我觉得签证这个东西其实主要看人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