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过境签证在哪里办?
1、从欧盟国家(包括丹麦)前往第三国的,在欧盟国家办理过境签证即可; 2、如果从非欧盟国家前往丹麦的,只能去丹麦驻当地使领馆申请申根入境签证或丹麦旅游签证了。 如果您的最终目的地是在北欧国家之一的瑞典,那么您可以在丹麦驻北京大使馆或者丹麦驻华领事馆(位于上海)申请办理丹麦到瑞典的旅游签证。
3、如果目的是丹麦,可以办理丹麦个人旅游签证,有效期90天,停留期最多6个月,需要以下材料:
①申请表原件二份(请用英文填写);
②照片二张 (彩色免冠近三个月一寸照,背景为白色);
③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确认护照有效期至少六个月以上,并且有足够空白页,如有旧护照也请提供.)
④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二份;
⑤单位准假信(用中英文书写的正规公函,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职务,赴丹麦目的及回国后是否续假,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日期);
⑥往返机票预定订单;
⑦酒店预订单;
⑧资金证明(往返机票订票单/银行近期对账单/存款证明)
注:以上所有申请材料须用英语或德语书写。如能使用英文版更好。 4、如果您是持中国护照,且因私事前往丹麦,则需要在始发地或中转地办理过境签证。比如您是从北京出发,经瑞典斯德哥尔摩转机回上海的,则需要在北京办理转机过境签证,而无需在瑞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