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回加拿大需补录指纹?
根据 《移民及难民保护条例》,所有申请人,不论其国籍或来加目的地,在申请大部分永久居留权和入境签证时都需要采集指纹和拍照。
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 申请人在16岁或者以下;
(二) 申请人因残疾不能采集指纹;
(三) 申请人是外国外交人员、官方访问者或者国际组织的成员;
(四) 申请人是以移民或团聚为目的,并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是在加拿大有直系亲属的外国人;
(B)直接来加的目的地是居住地的家庭成员;
(C)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的年龄小于18岁;
(D)申请人已在申请中获得审批,并且是首次登陆加拿大。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申请人必须采集指纹和照片。 如果您在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是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不当行为,例如拒签后又再次申请,移民局是可以将您的信息传递给海关及边检部门,由边境服务局依职权审查处理。 大家在准备申请文件时一定要认真仔细,确保没有任何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