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美国f3移民会加快吗?
F3是1965年“美国公民及居民移民签证计划”下的移民类别之一,又称“亲属移民第三类”或“亲属移民递解驱逐序案第3类型”。它是基于血缘关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移民。 1882年开始,美国的移民法首次将亲属移民作为一种独立的移民类别予以规定。后来的移民法不断完善对该类移民的规定,如1965年的移民与国籍法就做出了重要改进:取消了对亚裔和南亚裔人的配额限制;允许申请者在美国境外等待签证安排;建立了优先处理无成年配偶、儿童的家庭的申请制度等。
F3移民申请要求: 主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并具备足够的生活能力; 无犯罪记录且身体健康; 通过联邦调查局的背景审查; 成立家庭扶助基金(用于帮助美国境内的被收养者),并提供证明文件。 以结婚为目的申请的外国人必须在美境外等候签证批准通知,并在接到通知后的三年内启程赴美,否则之前所作的申请全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