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哪个国家廉洁?
这个命题的提出本身就很有问题——把“廉”与“洁”分开来讨论。 从古至今,对于官员来说,“清”和“廉”是一体的,不能分开。《周礼》:“四德曰温、良、恭、俭,五礼曰仪、貌、言、容、动,八政曰食、货、祀、司空、司徒、司马、司寇、司空,九赋曰贡、助、租、庸、调,九式曰祭祀、朝觐、师旅、诛伐、纳职、供役、赈穷、贷假、恤工,九贡曰器用、食粮、土产、服物、工巧、百工、角黍、皮币、珠翠、羽旄,六行曰孝悌、诚信、笃敬、宽和、柔顺、知命的十六字箴言,等等,都是“一阴一阳之谓道”的体现;从现代来看,我们倡导的“公正”“公平”“公开”和“廉洁”“奉献”“爱国”一样,也是一体两面。 至于题主所提到的“贪腐”这个词更是有严重的问题——“腐败”是一个描述负面行为的词语,而“贪污”则更多指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的行为,两者都体现的是官员的“私”的一面。 而“清廉”(清官)指的就是政府官员清正廉明,强调的是官员“公”的一面。如果政府官员都不“贪”了,社会自然清明。 所以,如果要说全球哪个国家的公务员是最“廉”的,这个问题本身就不存在! ——————————————————–––––––—–––––––—–—–––—––––– 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问题:全球哪个国家的公务员是最“贪”的……答案就明显了!
1986年3月2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反海外腐败法》(The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of 1986)。 根据该法案,任何美国的公司或个人,只要向外国政府的官方人员行贿,就可以被判犯有其他罪行,重者最高刑罚可达10年监禁。 该法案颁布后,美国司法部指控数十家美国公司和机构有行贿嫌疑,其中包括波音公司、洛克比空难案中的美国航空公司以及世界银行。 其中,美国航空公司的罪名成立,被判罚75万美元。世行也承认存在舞弊行为并支付了220万美元罚款。 波音公司在接受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调查时称,该公司已向美国政府举报自己可能涉及的跨国犯罪行为。 但就在前不久,美国联邦检察官宣布,已确定波音公司及多家子公司涉嫌贿赂,将启动针对其国际金融欺诈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 可见,虽然美国三权分立,立法、司法和行政各负责一方,但它们之间并不像中国的一府两院那样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比如,国会的职责之一就是制定法律,除了《反海外腐败法》外,还有《阳光下的税收政策》(The Sunshine in Taxation Act)等加强政府监督和反腐败的法律。 然而,这些法律执行起来却经常“碰壁”——比如说,为了打击避税和逃税,《阳光下的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必须披露其在境外的所有子公司及其股东情况,但对于那些故意隐瞒的法人实体,该法的惩罚措施显得乏力——只能对其股东及高层主管处以20万美元以下的罚金。
而在《反海外腐败法》中,一旦企业被认定存在贿赂违法行为,美国证监会就可以要求其负责人和被指控的个人接受质询,并可能要求公司提供未披露的账簿和记录以供审查。 对那些拒绝合作或被证实的违法者,该法不仅可处以巨额罚款,还可对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管施加刑责。 所以,要说全球哪个国家是“最廉”的,美国肯定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