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征税国家有哪些?
目前,全球实行CRS信息交换的国家(地区)共有125个,其中欧盟(包括欧洲基金组织)、澳大利亚、新西兰从开始启动就开始参与,而我国则是从2018年9月4日开始加入到这个信息平台中。 CRS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缩写,翻译过来就是“共同申报准则”,它是各国(地区)之间协调对企业和个人跨境收入(财富)上报的标准。 CRS覆盖范围: CRS要求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每年必须向该国的金融监管部门提交报告,说明该国(地区)客户(自然人或法人实体)在另一国地区的有价证券和银行存款情况。 如果某客户在一个CRS成员国/地区的金融资产超过一定门槛(通常为30万美元/欧元等值),且属于该客户的非税务居民身份所得,则该客户所属国/地区就要对该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交换,由该客户所属国/地区对其税务居民身份作出认定,并据此对在本国/地区取得的收入征收纳税。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没有发生信息交换,也不代表税务居民身份认定没有发生过。例如,如果一家金融机构的某个外国客户既不是该国税收居民,在其境内的金融资产也没有达到规定限额,那么即便发生了跨境交易,一般也不会被判定为该客户的应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