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签证资料吗?
有“网友”给编辑写信,咨询如何在国外给中国邮寄签证材料。该“网友”称:“本人为澳大利亚留学硕士,即将毕业,准备前往日本国土内大学研究院继续攻读博士。但是需要先办签证,而现居住于东京都丰岛区,国内户籍为辽宁省辽阳市。本应在日本驻东京领馆申办签证,但由于工作繁忙加之专业知识缺乏,认为其手续过于复杂,遂想将签证材料通过邮递的方式寄回国内亲属所在地黑龙江鹤岗市,再由亲属代办签证。但不知这样做是否可行,还需递交哪些材料,以及需要注意什么。望有办理签证经验者给予详细解答,不胜感激。”
针对该“网友”提出的“在国外如何给国内邮寄签证资料”的问题,本文作出以下解答:
日本国驻北京大使馆关于“因私赴日签证”事项,有明确的规定:关于申请程序:对于接受探亲、旅游等短期来访的签证申请,除必要材料外,还需交验身份证明文件、定期住宿证明(在酒店预订时由酒店方提供,或出示酒店印制的已填写游客姓名、日期等的住客名单)、银行存款证明书(存折或存单的原印件。如存款为外币,需提供相关证明书及其译本)。关于申请资料:(1)申请表。本人填写;(2)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海外护照、香港特区护照、澳门特区护照或护照样照;(3)近期近照。裸照,2张。照片尺寸为45毫米×45毫米。请注意粘贴在最上面一页的右侧。(4)申请人所在单位为在外人员的,应提交该单位在外人员名册及该人员的职务、月薪证明;如该个人无工作单位,则须凭居住地管区出具的居留资格证明。(5)申请人的资产证明(包括银行定期储蓄单、股票、利息单、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证明等)。(6)能够证明申请人在当地亲属关系的材料。(7)申请人为再婚者,需提交相应的婚姻状况证明;一方为日本人、或双方离异后有子女跟随的,需提交公证处出具的子女关系公证书。(8)拟出国期间的相关行程表。(9)能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居留的资料。(10)申请人的出境记录。(11)重要人事关系证明,如婚姻关系证明、原工作单位工资证明等。(12)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在海外确有紧急事务需要回国处理的文件资料。
中国日本国大使馆官网(URL“使馆主要业务”一栏对“办理签证”的解释为:“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如欲赴日旅游、探亲或研修,须事先向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同时规定:“日本国政府规定,原则上对外国人不发放临时居留许可证。但对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以观光旅游为目的短期驻留事项,原则上免发签证。这些中国公民在出入日本国境时,日本领土内的入国检查部门将签发一次性的‘旅游观光签证’(90天以内)。”
可见,“网友”拟办的前往日本读博士的签证为“留学”性质,不能寄送国内亲属代办,也应通过签证代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