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类签证在哪儿办?
凡来华就业者(包括外国专家和普通外国雇员),应持被授权单位(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及黑龙江省的哈尔滨、齐齐哈尔和云南省的昆明、玉溪四个地区的政府外事办公室外国专家局,“国实”字头和“国海”字头外国专家聘请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总公司、总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以下亦称被授权单位)所发邀请函电,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D字(一年内入境有效的签证),或F字多次签证。申请上述签证者,须向发邀请函电的被授权单位提出申请,由该单位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国专家局报送劳务管理机构审核,审核同意后,由劳务管理机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证》。外国专家、技术人员和一般工人的《就业证》应根据劳部发[1997]**和[1996]**规定分别加以区别,以供外事部门发给相应字头的签证。
驻外使馆、领馆根据《外国人就业管理规定》中关于发给《就业证》以及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有关部门规定应发给D字签证和F字签证的文件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