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旅游签证滞美如何回国?
如果你持有B类旅游签证,入境之后因为种种原因而临时变卦,想要在美国继续学习,而学校给你提供了I-20或者IAP-66表以及相关证明,你能否以此申请F1学生签证呢?对于这个问题,在2002年12月份的移民局备忘中,对此作了明确解释。
如果你持有B签证,入境之后想转学生,必须满足下述要求才能继续留美学习。首先,必须在美完成一个学期的学习;第二,如果准备去的语言学校是非学术目的,该学校必须是SEVP认可的机构,必须是全日制学生(full time);第三,学生应该在拿到B1,B2或者WT签证时就有学习意向,在入境后也必须有这种意向;第四,学生证明材料,包括I-20/IAP-66,经济资助等必须符合移民法相关要求(section 214f)。
换句话说,就是持B类签证入境后,如果想转学生继续在美国学习,必须在美国住满一个学期,期间不能任何中断和离开美国的记录。这个学期的长度由学生所在学校决定,一般是4个月,也可能更短。当然,如果只是想去语言学校学习,学校必须是经过SEVP认证的机构。
如果持B类签证入境后,想要延期,还必须满足在美期间没有任何移民倾向的,也就是说短期签证不能有转绿卡的想法。如果有任何关于绿卡的想法,申请延期就必须提供回国后没有再回来的有力证据,而且如果再次入境美国,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