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证丢失怎么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向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回答案有关询问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 代办人身份证件;
二、 电子签证复印件;
三、 邀请(接待)证明;
四、 盖有接受印章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经审核无误的,向申请人补发与原签证种类、入境次数和停留时间相同的入境签证。
在办理过程中,可以当场办理的情况,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够按期完成的,经公安部授权的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10个工作日,并应将延长原案及时通知申请人或其代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