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给菲律宾人办签证?
签证是指一国主管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文书上签注、盖印,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过境的手续。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那么,想给菲律宾人办签证怎么办?
首先,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一份,用英文填写完整。向申请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注: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前往台湾的,可以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赴台签注:
1、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进行业务学术交流的;
2、从事商务、经贸活动的;
3、进行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活动的;
4、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
5、应两岸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的邀请,从事重要交流活动的;
6、执行两岸文化、教育、影视交流合作项目的;
7、依法进行继承财产的;
8、处理婚姻、收养等民事法律事务的;
9、探病、奔丧、探亲、旅游的。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健康证明书》。持有效《外国专家证》、《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专家证》、《外(台)商投资企业批准书》、《外(台)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的外国人申请3个月以上(含3个月)长期探亲签证,不需提交《健康证明书》,但须提交在华亲属的身份和永久居留资格的证明。外交机构的外籍成员和联合国推荐的专家申请上述签证,免交《健康证明书》;
三、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或者说明。“说明”应当由中国籍亲属出具,并需要签名和盖章。说明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在我国家属(公民)的情况及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家庭和个人的经济、住房等基本情况。“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或者说明”系指申请长期探亲签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或者说明:
1、在中国的亲属系中国公民,提交在华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华亲属系外国人且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提交在华亲属的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复印件;申请长期探亲签证的外籍船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境外其他机构或者个人邀请、资助申请人来华探亲的,提交境外机构或者个人的邀请或资助信件。
2、申请长期探亲签证的外籍船员及其随行家属,不需提交第2条和第3条规定的“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申请自入境之日起6个月可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的,提交具有中国国家行政机关认可的单位担保能力的国内单位或者中国公民出具的经济担保(担保的具体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华费用、离境保证),包括交纳一定数额的人民币保证金;在华亲属系在华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或者属于国内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担保能力的单位的,可免担保。
四、申请长期探亲签证,申请人的护照应当有6个月以上的有效停留期限。
五、交验被探望亲属的中国或者外国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外国人还须提交在中国有永久居留资格的证明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被探望亲属在中国有户籍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