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签证多长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临时入境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口岸签证时,出入境检查机关办理临时入境手续时,应当依法进行审核。对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签证、停留证件、临时入境许可或者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入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具有本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三)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