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未婚夫妻签证可以出国吗?
以未婚夫妻签证出行为由向公安机关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不给予签发护照。我国不允许内地居民以未婚夫妻签证出行为由前往香港、澳门地区,也不允许以未婚夫妻签证出行为由出境前往其他国家。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实行限额审批签发前往港澳通行证,其年度配额指标由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公安部确定和分配,港澳地区居民中的永久性居民的内地亲属可以在指标内按规定的亲属范围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对于未控制发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仅限于父母、子女、配偶有香港、澳门地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因此,内地居民不在国务院批准的配额指标内和不在未控制发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申请前往香港地区定居的亲属范围,不予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不予签发前往港澳通行证。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定的双边协定,对于具有法定事由确需出境暂时前往其他国家、并在短期内(3个月内)返回中国大陆的内地(大陆)居民,可向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设区的市、(地、州)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但上述法定事由中,不包括以未婚夫妻签证出行为由需出境前往其他国家的情况。
因此,以未婚夫妻签证出行为由向公安机关申请出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公安机关不给予签发护照或出入境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