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签证的时候什么情况会拒签?
1. 申请材料不真实或不够齐全,一般签证官会给出书面证明需要补充哪些材料;
2. 有不良出境记录或对本次出国行程有顾虑的,如曾有过移民或非法居留记录、有较大数额的逾期滞留记录等都可能成为被拒的理由;如有较严重的犯罪记录更是会被拒绝核发签证;
3. 怀疑申请人在国内有隐瞒的真实身份或居住地址的,可能会因此被拒绝签发签证;
4. 申请人所提供资料不足以判断能否给予签证的;
5. 领事官员认为须事先进行调查或者需要提出证明文件说明情况时,有权限制发给护照或签证。
根据各国法律法规,有些情况属于拒签“例外”情形,不可预测且没有统一标准,主要包括:
1. 个人信用记录中有贷款或信用卡逾期记录的;
2. 申请人学历或工作经历的真实性受质疑的;
3. 申请人的国籍或民族受到关注的(如处于动荡国家,民族与宗教身份容易成为焦点);
4. 申请人年龄过小或过大,单身或离异、单亲或再婚、携带未成年人一起申请的;
5. 申请人所在公司信用不良或出现财务危机的;
6. 申请人未提供足量的财产证明,包括银行流水、余额不足的存折、房产、车辆、股票等其他资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