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婚姻移民拒签怎么办?
我19年办的离婚,20年3月收到的档案号,当时处于疫情期所以签证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办成。 离婚前我是通过结婚绿卡来到美国的老公是美国公民,刚来美国的时候我在读书拿的是F2签证 跟老公结婚后拿到了H4签证 在国内办理移民手续时因为材料没有准备好,两次被拒签了(第一次是老公去面签的我没去),随后疫情就开始了。
最近这段时间一直在准备二签的材料,也跟律师做了详细的沟通确定了二签的方案,但是今天突然收到通知说移民局把我的案子转到国务院去了,我想请问下大家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呢?是不是代表我的案子被撤销了吗?会不会对我以后再去移民美国产生影响呢? 急!万分感谢!!
首先,恭喜你获得了批准,但同时也对申请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申请人如果获得移民申请批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入境美国: I526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有60天至180天内要登陆美国,领取使馆的签证;而I-485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才有资格向移民局提交变更身份的申请,也就是换发绿卡。 但是,现在移民局将您的案件转至国务院,并不是意味着申请一定会被撤销。
在您收到移民局发出的解除限制令和撤消保护令的通知(Notice of Action)后,您可以登录移民局网站查询案件的进展。 如果发现案件被撤销的原因是申请人不符合相关申请条件或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实的话,那么下次再申请时就要慎重、提供真实的材料了,否则还会被撤销;但如果是出于其他原因而被撤销的话,则不会对下一次的申请造成任何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移民官因为某些原因暂时不审核您的申请,也不表示申请会被撤销。因此建议您与律师保持紧密联系,随时了解申请的进展。 如果您确实需要再次申请,通常要在60天至180天之后,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再次申请时,您除了应提供此前的所有申请材料外,还应补充提供过去60天内新获得的证明材料;如果原来提交的材料中有任何更改或补充,也应一并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