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签证如何办理?
1. 亲属关系公证书,如果是在中国办理的护照需要去中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办理双认证;如果是外国的护照就需要把亲属关系的公证翻译成英文后送到中国使馆或领事馆做单认证和领事认证2. 如果被签证人的国籍不是中国的,那么就要提供申请人在所属国的永久/长期居留证的复印件3. 被签证人填写好的DS-156, DS-157 和 DS-1584. 大使签署的签证批准纸(VO)和大使签发的入境许可信 (APEC商务旅行卡)5. 被签证人护照原件+两寸白底彩照两张(请在护照空白页贴上彩色双面胶)【特别提示】 所有材料请用纯英文资料进行翻译并签字。 请申请人将上述资料准备好后,亲自到使领馆递交申请材料。
1、护照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2、身份证复印件及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如夫妻同时申请需双方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
3、照片四张白底彩色免冠一寸近照(请在背面注明姓名); 4、申请人单位对申请人的介绍以及同意其出国要求的意见函; 5、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属于私人事务所须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6、申请人若为集体户口,可携带户口卡的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集体户口第一页原件和本人页原件。 7、邀请方提供的资料
·邀请函(由邀请方向本国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发给被邀请方); ·派遣方出具的介绍信;
·派遣方的授权书; ·派遣方面试人员名单; ·被邀请方的资金担保证明(一般为银行存款证明);
·被邀请方的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