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日本签证的延期?
1、需要申请人的资料: 护照,在留卡,入学许可证. 申请人过去36个月的收入证明 纳税凭证和住民票(仅限日本国民) 2、关于资金证明的要求如下 (在日本有居住资格) -持有永住者签证或日本人配偶者等长期滞留者的资格 -因学习·工作·研究等在日本合法逗留的人 原则上,需提交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书 a.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书(原件) b.银行存款证明书的存折复印件 c.印章印面复印件 d.银行存款证明书的原件,于审查结束后退还 注意!如果存款中包括定期储蓄,请用活期存单代替。
(在日本无居住资格) -因研修·家族滞在南下人员等在留资格者 原则上,需提供与存款所有人无关的3个月以上的活期存款或定期储蓄(余额不少于5万人民币),及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 提供金额较少的活期存款时,除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以外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a.银行存折原件及加盖银行公章的最近2到3次的取款记录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写明所有者姓名和住址)b.与存款所有人无关的证明(如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注:上述文件只适用于以研修生身份来日的人员以及在日本期间变更过在留资格的留学,家属滞在,经营管理,永久居留等的外国人。以上材料仅供参考,请以使领馆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