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有dm后被拒签的吗?
当然,而且不是个例…… 之前处理过一个案例:客户15年通过中介办加拿大旅游签证,在使馆入境时被拒绝。理由是: “你这次来的目的是什么?”(潜台词是:你为什么来加拿大?你想干什么?) “我在XX银行有存款X百万,我在中国有一套房产,我在国内有稳定的工作”(我有钱我有房有工作我还出国?我呆着不好吗你要我的命啊!) “那是因为你没有说明白你的签证的申请目的,你现在可重新申请,但注意此次申请的签证有效期以及停留期都只能是一个月,过期后果自负”。 好吧,那俺就老老实实的再申一次。 但是,该客户第二次申请的签证还是遭到拒绝,被告知:由于您上次入境加拿大的时间距现在不到半年,根据我们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您这次来加拿大的目的是…… 嘿嘿,你猜。
好吧,那俺就再申三次。 这次,该客户的签证终于通过。不过,被限制登陆时间仅为7天。 好吧,那俺就再申五次。 这次,总该可以了吧? 对不起,该客户再次被拒。原因同上。 真的没地方说理去呀。
后来,经我司顾问深入调查后才发现: 原来,该公司之前为客户办理签证的时候,因材料准备不完善导致客户首次被拒。 而在第二次面试时,该公司并没有如实向使馆陈述客户真实情况并且没有提供完整材料,导致客户被误判而获签。 签了! 然而,该签证并非最终结果。 在后续跟进中,我司发现虽然客户签证上有显示,但在实际海关检查的时候,很有可能面临无法顺利入境的风险。 因为,该客户所申报的工作是在签证获批前就已经终止的。
根据加拿大移民局有关规定,此情况属于提供虚假资料申请签证,情节严重,申请人有可能被判刑及吊销护照,甚至被列入‘海关黑名单’,禁止入境。 吓死宝宝了,赶紧催老板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