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算留学人员吗?
根据中国留学网“什么是‘留学人员’?”的解答,“留学人员”是指由于学习、科研等需要出国(境)进行学术交流或者继续学习的回国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以学习和科研为目的并在国外合法居留达6个月以上的公派和自费留学生; 完成学业被学校指派留校实习或参加科研项目的博士研究生; 毕业后留在大学或其他研究机构工作的博士研究生; 中断本科(一般应为公费)学习,到境外高校进修或做研究的学生; 没有出国(境)经历但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生; 在国(境)外高校参加项目研究或交流学习且符合留服中心其他认定标准的人员。 博士后属于“留学人员”范畴。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际司/港澳台侨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仅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使用。 获得《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就表明了申请人获得了出国留学的资格,但是并不是获得了留学归国人员身份。申请人还需要满足《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条件才能获取留学归国人员的身份。
也就是说,拿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申请人还需要回原籍办理相关手续才有可能获得留学归国人员身份。而每个城市对留学归国人员的相关政策都不一样,所以是否能在所定居的城市落户并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具体还是需要看当地政策。例如,在北京有北京落户指标的人才能获得北京落户资格,在上海有上海落户指标的人才能得到上海落户资格。而在天津,即使没有落户指标,符合条件也能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