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博士一般读几年法学?
我是17年入学的,今年毕业。除了法律硕士(非法学)的是三年制以外,其他都是四年制。 法学基本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等基本课程都是一年学完的,第二年会安排实习或者选修一些别的课程。第三年主要是写论文,选一个方向深入下去研究。当然如果第一年的课程没有通过的话要补考或者重修,这个时间就不好说了。
我们这一届因为有一些同学是考研调剂过来的,所以有同学比正常学制多读了半年,也有同学只读了两年。 我的同学们大部分都去了不错的律所,也有一些去了高校做法学老师,还有一些去考公务员了。我自己则去了某法院做了书记员。工作了一年觉得身心疲累,于是又辞职回来复习,准备明年再战! 我记得我当时在考研的时候曾经问过我考上的研究生学姐(同校不同专业)关于读研的问题,她说“读研的时候你会发现你周围的同学大部分都是本科比你好的,你本来以为上大学就已经拼尽了全力,但是等你进了这个校门你会发现原来还有很多人比你还努力;你的导师虽然看起来普普通通,但是你放心,他/她绝对是把你带进学术大门的人”。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这样。我本科学的虽然不算差,但是读研期间发现同学本科几乎都是五院四系或者985,211的。虽然一开始有点自卑,但是老师和同学都没有炫耀或者轻视的意思,大家都各尽其职,互相尊重。
我在读研期间参加了学术会议,做了ppt,也发表了文章。虽然没有发核心期刊,但是也算是有了自己的学术成果吧。
总之学习的过程固然辛苦,但是收获一定是喜悦的~希望学弟学妹们能坚定自己内心的选择并且为之全力以赴~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在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培养某方面高层次创造性专门人才的一种研究生教育。博士生的培养,着眼于造就具有独创精神的专家、学者和科学家。我国学位法规定,博士学位,应当由国务院确定的学科、专业授予。这表明,具体学位的授予权限由国务院学位主管部门集中掌握。高等学校或其他科研机构,只有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在哪些学科、专业上获得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授权以后,才能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学位工作。
博士生的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在形式上比较统一,在质量要求上比较严格,在考试、学位论文等方面要求比较规范统一。如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或导师小组的指导下,深入、系统地学习一些有关课程和专业外语。一般学习年限为2~4年。课程要求比攻读硕士学位时更专、更细。有的博士学位点,要求攻读博士学位者在学习课程同时或结业后在国内外有较高水平的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与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有关的专业学术论文以后。才能开始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的全面研究工作和完成论文写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通过专业外语和专业课的课程考试,通过论文答辩,才能取得毕业证书。申请博士学位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初步审查认为符合学位法规定的条件时,由学位授予单位向国务院学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提交有关学科的博士学位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
法学博士毕业年限为三年至六年。有法学博士(J.S.D.和S.J.D.)和民法科学博士(Dr.iur.和Dr.Iur.)。这两个学位的培养目标都是为了那些对法律教育和研究有兴趣,希图在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的人。前者一般是在攻读硕士后或者法学博士(LL.B.)后攻读,要求完成90个学分的课程和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学科口试。对攻读民法科学博士者,虽然也要通过口试等考核,但以完成一篇有独特见解、相当高的科学水平和达到相当学术深度的博士论文为主要依据。
可见,这两种博士学位都具有极高的科学性和极强的理论性,是法律学位中的最高级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