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工作offer是什么?
Offer是雇主发给候选人的聘用信函,一般是电子版本,打印签字并扫描发来。内容大致如下: XX先生/女士: 我们很高兴地通知您,我们已决定授予您这份工作(职位)。我们将于X年X月X日开始这份新工作,届时将提供相应的薪酬和福利。 为了让您的朋友和家人知晓这一好消息,请他们一并接收这条信息。 我们很期待能与您在X年X月X日这一天见面。 再次祝贺你!
一般来说,收到offer之后,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但是也有例外情况——一些用人单位会以“offer不是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关系的法律属性”为由,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12条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用人单位提供了实际的工作岗位,接受了劳动者的劳动,就应该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应当承担相应法定的劳动义务和责任。
因此即使对方没有签合同,也应当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