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签证如何证明?
旅游签证如何证明
1、访问的目的及日程
应详细列举访问的亲友和朋友的详细资料,若访问的是亲戚,必须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若访问的是朋友,则必须提供其愿意接待证明,其中应有访问者的名单、身份证号码和到访者的日程等内容。如无上述朋友证明,应主动向接待单位示明此次访问的计划日程。
2、经济担保
经济担保人的资格必须符合:是访问者的父母,夫妻,兄弟姐妹;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的我国公民、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有固定固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济状况较好;在境外的亲属年花费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体应为:拥有使用5年以上且现价超100万元人民币的房地产;最近三年以上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资经历;近一年净收入超过10万元人民币;如果是企业的,其净收入需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对于达不到上述条件者,可选择另一目的地旅游。
3、经济能力
证明经济能力的资料主要有:能支付旅行费用的信用卡或在银行预存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存款证明;经济担保人最近三期银行对账单;显示在过去36个月内,平均储蓄、现款或资产超过50000元人民币(含50000元)的存折复印件;显示过去36个月内,平均每月收人超过7000元人民币(含7000元)的工资单、纳税证明或其他收入证明;具有相当经济实力的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用英文填写,并签章的有关申请人经济能力的表格。
4、行程计划
在旅游目的地国家的城市旅游,应事先了解的目的地国家的旅游规章和该国的有关宗教、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同时,应详细叙述在何处旅游,旅游点、饭店的名称、旅游的时间,乘坐哪次班机去哪座城市,该城市的交通情况及联系方法等等。
5、医疗及人寿保险
应自备旅行意外和不测事故等医疗及人寿保险,以减轻或免除在旅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经济上的责任与风险。
6、旅游签证的种类
旅游签证按其批准签证的目的分为:访问旅游签证、商务旅游签证、会议培训签证、考察访问签证、探亲访友签证、医疗休养签证和社会旅行团体签证等。
7、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
旅游签证的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是从批准签证之日起,至某一日期止。停留期限指的是规定的停留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在60天内一次性过境出境的有效签证,须与移民局口岸使用,不可在境内长期使用。有效期限过期,虽然可办理延期,但可能要遭到罚款,甚至拒绝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