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日本签证怎么办理?
随着日本的旅游、留学、商务、探亲人员的日益增加,日本个人游的开放,使日本签证的需求量与日剧增。日本使馆为了加快签证审理工作的速度,提高签证率,特别授权部分代理服务商代理接受所需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申请人不再去使馆签证部或代办单位,只需等待电话通知,或邮寄使馆返还件通知,直接去返还件地点领取本人的护照及签证即可。
一、个人赴日本申请签证提交所需资料: 请用日本使馆所规定的表格
申请表一份,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右下角的申请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二、照片2张 (5X5) 白底彩色照片,
须在每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申请表上的照片与提交的照片相符合。
三、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身份证的有效期必须在回国后一个月内有效,并在申请表中写明身份证号码
四、户口本 请复印申请人户口本的全部(包括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页)并由当地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证明。
五、在职证明 原件一份,日本使馆规定的在职证明表,由在职企业开具,
在职申请人的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整后,送至所在单位人事部,请人事部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与申请表上申请单位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未盖齐两章的申请表恕不审理。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需提交“退休证”或“失业证”或所在街道开具的“待业证明”。
六、银行存单或工资卡原件、以及存折复印件 提交2.5万元(或同等金额)以上的银行存单或工资卡原件,并留复印件1份,原件当场核实后立即归还申请人。
七、交费:请将签证费在递交申请材料时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