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和护照有什么?
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外国人所持用的旅行证件上签注、盖印,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过境的手续,也可能是附注签发的各种不同有效期限和有效次数的签注或者另外签发的一种特别批准证件等等。它是颁发给本国人或者是外国人具有某种有效护照的出入本国国境或者外国国境的一个许可文件。
签证是对持照人欲往某国的申请,给以批准同意的一种证明,是出入该国国境的有效法律文件。因此,某种有效护照加上去某国的有效入境(过境)签证等于出入该国国境的通行证了。总之,出国或出境旅行,必须办理上述有关手续。如果要过许多国家的国境或者换交通工具(乘飞机中途换飞乘船或者换船等等),就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过这些国家国境的有效签证。
所谓“证件”,是指一个国家为了识别本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一定条件下以法律形式向本国公民和常住本国的外国人签发的有法律效力的,用以证明其国籍与身份的旅行证件。例如,一种以本国公民的国籍和身份为内容的旅行证件就是我们所说的“护照(国藉书)”。所以,也可以说,护照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法律文件,是每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在境外旅行或者居留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有效唯一证件。
按照国际法和一般的国际惯例,一国公民出入其国境和在境外旅行、居留时,应当持有和使用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同进还需要按照前往国(过境国)的法律和规定申办前往国(过境国)的有效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