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签证官看什么?
日本驻中国的使领馆下辖签证部负责接收和审核赴日的各种签证申请,审查是否合乎规定,并根据审查结果分别签发和拒发签证。具体会审核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有效护照
二、《申请表》
三、有效在留资格认定证明
1、该在留资格认定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且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上记载的内容一致;
2、除配偶、子女、父母在日本的申请永驻(需要面谈)以及驻日外交机构相关人士申请外务大臣授签证外,其它需要申请日本入国管理局发放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申请,一律不接受邮寄申请,必须本人到使馆进行申请办理;
四、申请人需提交半年以上历史工资卡流水、或者申请人当前所在公司出具的在职收入证明原件
五、5万人民币以上的个人银行活期存款 (建议在递交申请前三个月存入银行) 以及定期存单原件及复印件。若存款在申请人配偶名下,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父母名下需提供出生证或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需加盖派出所红章)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请人需提交半年以上的社保金证明。
七、单位正规介绍信原件,内容包括单位地址、电话和申请人职务、薪资、入职时间(公司小红章或人事章或公章均可)。
八、申请人2寸照片2张 (白色背景,无时间限制,勿用合成照片) 。
注: 根据申请的种类不同,签证部有可能追加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