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位费交了什么时候要学费?

茅雪英茅雪英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是2018年申请的LLM,当时英国所有学校的offer都下来了,因为不想去牛津剑桥(毕竟人有点多)所以选了UCL。 然后!重点来了!因为UCL的法学专业非常火,当时就有很多中国同学申请,结果我拿到offer的时候,竟然被告知要交3000英镑的留位费! 我当时就震惊了,因为毕竟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给学校发了邮件,老师说这是惯例,不给的话offer就会撤销.....于是我就交了钱,但真的觉得挺坑的……

后来开学了,顺利入学了。但是因为签证的问题,一直拖到了八月底才飞到学校报到(别学我),还好有惊无险。

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到了学校之后,我又被告知我欠学校一笔学费没有交! 我问为什么会欠学费呢,学校说因为你没有交占位费啊!现在我要交两笔钱了呀! 我说我不是已经交了吗,怎么还要交啊!(简直懵逼)

学校说,哦,你好像确实没有交占位费,那我们就把你的offer撤消了吧。 我说别别别,马上把钱转过去。 于是又转账过去了3000英镑。才算把这个“无间道”的故事完结。

所以说,这2000多欧元真是赚大了,毕竟我拿到了世界top5大学的offer啊(虽然不一定值得),还顺带学了各种知识(其实也没学到什么)。最重要的是,从始至终,学校的办事效率真不是盖得,不管是发邮件问问题还是催办各种手续,真的算是神速了。

赖粤明赖粤明优质答主

留位费并非法律术语,在司法实践中,对留位费的性质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予以确定。如果双方约定缴纳的留位费在学员实际入学后可以冲抵学费的,可以认定为预收费用;反之,双方约定在学员实际入学后不能冲抵学费的,可以认定为缔约保证金(即为保证双方当事人能够实际履行教育培训合同,督促双方当事人受合同约束而设立)。

一般认为,预收费用在性质上属于合同双方已经实际进入到履行阶段,一旦支付方支付了款项,接收方就产生相应的对待履行义务;而缔约保证金,尚处于双方缔约的担保阶段,双方当事人还未进入到实际履行,如果接收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其行为属于缔约过失行为。因此,缔约保证金的返还和预收费用的返还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前者应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而后者仅负有返还的义务。具体到教育培训中,如果双方约定教育机构收到留位费后在一定期限内为学员保留学位,是双方实际进入到履行阶段,一方应当按照合同履行,如果教育机构在此期间将该学位另行安排他人,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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