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多次往返居留签证?
自2013年3月1日起,外国人在中国申办签证放宽,除上述的情形外,对于在中国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有效期逾一年的外国人对我国旅游、考察、学术研究、进行技术合作、就医以及从事老师、公务员等工作的,可申请五年多次往返的入境签证。
根据本规定,申请五年多次往返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有效中国护照;
二、持有有效签证或者合法居留许可;
三、申请前最近12个月内,累计往返中国内地和香港的次数不得超过6次;
四、申请前一年之内,没有犯有严重侵犯中国国(边)防行为;
五、持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的外国人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居民,如认为其他申请条件不符合的,可持有关证明材料向签证受理点申请口头受理;
注:2013年3月1日前,凡持有效中国护照的外国人,申请中国签证,无需提交中国公安部门出据的《外国人居留证》。
2013年3月1日(含)以后,除上述可以免交《外国人居留证》的情形外,外国人在中国停留或居住的目的是为了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就医,以及其他从事非公务活动的,均需提供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