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墨尔本能带药吗?
根据《海关法》和《海关进出境药品行李物品管理规定》规定,入境居民旅客携带在海外获取的药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高限(一般为7日常用量)用量以内的药品进境,如携带超出上述规定的药品,需要申报,并提供医院出具的处方或是可以证明其确系自用的有关说明文件等。不能提供上述文件或单据,处方药品携带量超过30日用量(按最小包装计算)或非处方药品携带量超过2000克的,海关可以要求旅客办理货物报关手续。
携带精神类药品(抗精神病药品、镇静剂等)和麻醉类药品(止疼药品等),必须有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医生处方或是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海关在审核单证与物品相符后,予以放行。不能提供上述文件或单据,或证明文件有疑义,海关可以要求旅客办理货物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