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修签证能转投资签证吗?
研修生在日本的滞留资格是“特定活动”。所谓“特定活动”,也就是规定了从事活动的特别范畴的签证类别。比如研修、青少年学习、大学间交换、教育见习、宗教修行、社会调查、文化艺术交流等。持有该种资格的人不能从事以获得报酬为目的活动。持有“特定活动”资格的人申请在留资格变更需要在原定计划实施完毕后,也就是说研修人员研修期满以后。研修生期满可以变更的在留资格有:“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留学”“就学”、“技能”、“研修”、“企业就职”和“报社就职”等等。
研修生期满变更资格为“企业就职”(可以理解为就劳资格),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申请书,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在留卡。另外还需要提交申请人的履历(中日文),公司介绍(中日文),就业理由书(中日文)和公司给申请人的入社通知。以上就是在日本研修人员期满后申请就职的基本程序。其实对于研修人员而言,期满后想申请就职,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相当于中国所说的入境签证)。根据日本出入境管理法规定,申请就职的研修人员必须在日本国内有接受单位,然后由接受单位向日本劳动省提出申请,申请研修人员就业就职所需在留资格认定证明。如果申请被劳动省受理并获得在留资格证明,在留卡的有效期可以被延长。在留卡有效期原则上是到研修期满的最后一天,获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后,可在原有效期上再延长三个月。如果三个月内无法完成就业手续,在留资格证明还可以提出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