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签证需要面签吗?
1、首次申请签注前往香港或者前往澳门(未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人须亲自到场办理。
2、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申请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代为申请,无须本人到场办理:
(一)未满16周岁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办。由监护人代为办理的,须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扶)老证等);由直系亲属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交申请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申请人)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年满60周岁和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两个条件,否则需前往办证大厅窗口申请):可由直系亲属代为办理。由直系亲属代为办理,须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三)在读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可委托所属学校集体代办,学校代办时需提交单位公函及经办人工作证件。
(四)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军队、武警驻穗部(分)队军人可向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该单位可委托本单位人员代为申请,被委托人须属军队或武警部队现役人员(非地方人员)。